熟悉又“陌生”的广场舞( 二 )

广场舞发展趋于规范化

国内的广场舞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发展,广场舞逐渐发展成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也是《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被认可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之一。像此次的中国广场舞大赛揭幕站赛事,就吸引了来自成都、兰州、连云港、石家庄、西安、湛江、武汉等地的40支队伍、700余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气氛异常热烈。

不过,作为深受群众喜欢的全民健身活动,广场舞的矛盾和关注一直同时存在。如何让广场舞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是各级体育部门一直在研讨的课题。

无须讳言,近年来广场舞健身活动在不断规范的同时,争夺场地、噪音扰民、场合不宜等现象依然存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依然存在场地供给不足、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要避免这些问题,就要思考体育活动特别是群众体育活动的价值取向。”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副主任尹国臣表示:“总局印发的《规范通知》里,已经提出了广场舞活动的四个‘不得’,就是要及时化解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此外,广场舞活动的参与方也要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规范发展。譬如音响制造商能否开发出一套内环绕立体声的音响器材来解决音乐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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