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2家金融机构 完成22.4亿涉政抵债资产处置

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2家金融机构 完成22.4亿涉政抵债资产处置

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2家金融机构 完成22.4亿涉政抵债资产处置

本报见习采访人员 辜海燕 采访人员 孟俊莲 北京报道

4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明农商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三水区农信社”)的批复。

对此,《华夏时报》采访人员分别致电三家机构,但均未取得有效联系。

根据批复内容,银保监会同意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高明农商行、三水区农信社,并承继高明农商行、三水区农信社的债权、债务。

此外,银保监会要求佛山农商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项,并督促高明农商行、三水区农信社完成解散相关事宜。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佛山农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广东银保监局提出法人机构变更和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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