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违规场外配资( 四 )

其次,违规场外配资的高杠杆属性和“强制平仓”的风控制度安排,使其具有高风险特征,相关主体如不能尽到“投资者适当性”的审查义务,就会造成大量中小投资者承担远超出其承受能力的风险,本质上是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认为,违规场外配资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经多层嵌套之后的杠杆比率远远超出审慎监管的要求,具有典型的“顺周期”特征,对市场助涨助跌作用明显。他认为,特别是在市场下跌行情中,配资机构为了规避其自身风险作出的强制平仓行为,会造成股票价格过度偏离其真实价值,引发市场“踩踏”和连锁反应,风险由高杠杆配资向低杠杆配资蔓延,由股票期货市场向银行间市场扩散,流动性收缩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威胁金融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在配资模式下的虚拟账户,颠覆了资本市场实名登记制度,致使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失去根基,同时也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逃避监管执法的“庇护所”,削弱了监管执法的有效性,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呈多发态势,放任其无序发展将背离资本市场赖以存在的“三公”原则。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