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出台首份权责清单 授权放权,将国企“放活”“管好”( 三 )

五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建强”。

首份授权放权清单将推出更多地实行清单管理是此次改革的一大看点。出资人代表机构代表国家,事先制定各种清单、列出各种规范。这就意味着清单之外出资人代表机构不做干预,清单之内也要尽最大可能减少事前审批,包括事前备案。

翁杰明表示,根据中央要求和企业期盼,国资委目前已经草拟了《国资委的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包括不下30项的措施。有的是对中央企业普惠的,有的是对重点改革企业比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等,也有的是对一些特殊企业授权的。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出资人代表机构将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来进行监管,分类管理、分类授权,更多地实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放活”和“管好”的统一,除了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有事前备案的要求,其他方面不应提出“事前备案”“事前沟通一致”“备案同意后实施”。

此外,今后国有企业还将充分发挥董事作用,主要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依据股权关系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建立出资人代表机构与董事的沟通对接平台,规范董事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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