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董监高“揭竿而起” 121份年报被说NO( 七 )

ST西发:

董事旺堆等4人申明:本人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议案表示弃权。理由包括: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议前两天收到相关议案,且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断等。

ST秋林:

董事侯勇等12人表示,原则同意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但“考虑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仍处于失联状态,公司黄金业务板块巨额应收帐款、存货以及关联方、关联关系和资金占用等情况的核查尚未结束,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故我们认为报表数据及部分年报内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不难发现,除了公司自身存在问题、个人原因未实际履职等原因外,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也是各家董监高提出异议的最常见原因之一。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程度更高,且审计结果需公开披露,因此审计报告结果也成了董监高判断年报质量的重要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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