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租房、小额贷款……今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都有提及( 四 )

而近一段时间,这部条例的“真容”也正在向全社会公布。正在公示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乘客不得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饮酒、吸烟、乱扔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不文明行为。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的单位、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首次出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采访人员注意到,在此次立法工作计划中,首次提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个部门共同起草。

从地方的立法实践上看,目前,已有不少省份正在推进地方性营商环境法规的制定工作。2019年1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明确,将重点清理整治“新官不理旧账”、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彰显了黑龙江省重塑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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