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康婷风波:现身多起传销活动 五年业绩增长十倍( 三 )

席某某等人以此运行方式赚取公司返利,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组建的传销组织层级已超过三层,参与人员已超过三十人。

蚌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1月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杨某乙等人被指以“康婷公司”的产品为依托开展传销活动。加盟者在缴纳3千多至3万多不等的加盟费购买产品后,即成为康婷的不同级别会员,并有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下线牟利,共计可发展十层下线。

经查,发展的下线将加盟费交给杨某乙后,由其将此费用转至康婷公司账户,定期给传销人员返利。案发前,杨某乙汇至康婷公司账户上的传销资金高达两千余万元。

除公开判例外,海口也被曝出有“康婷团队”人员参与的涉传活动。

2017年3月,海口工商部门发现一营业场所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明,却摆放着“天津康婷瑞倪维儿”相关美容和保健产品,并查获记录其分配模式的笔记本、PPT和内部参与人员的签到本。媒体获悉,被立案调查的是海南康婷“弘毅团队”相关成员。

海口工商打击传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康婷公司在海口没有直销经营权,进行康婷产品的直销活动违法,根据现场查获的康婷传销的笔记本和PPT等培训资料,初步判断其涉嫌传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