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严管泳池私教现象,爸爸教女儿游泳要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游泳馆:不会干涉非营利性教学行为( 三 )

声明

非法私教将风险责任转嫁给场所

5月7日,采访人员来到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还没进大门,就看到一个易拉宝牌子上面写着“禁止私教的告知”。

这份禁止私教的告知称,“目前,各类游泳培训班日益增多,但随之而来的无证执教、黑私教也‘鱼龙混杂’于其中,暴力执教越来越普遍,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游泳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列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因此,对开展游泳培训教学要求很严,游泳教练员须持有当年度有效‘游泳救生员证’、‘游泳教员证’、‘游泳教员职业资格证’和‘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方可执教……”

除了在该中心经营的一家游泳培训机构外,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强调,“不接受、也不欢迎各类游泳私教及其一切私教活动”。

在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类似的告示随处可见,包括电梯、走廊、售票处都能看见。

另一份被放置在前台售票处醒目位置的《关于游泳教学乱象的严正声明》中,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表示,“近来,本中心发现在游泳馆内存在着一些游泳培训及私教方面的混乱情况,黑私教或无证执教行为猖獗,甚至有些与本中心毫无关联的培训机构在网络上冒用本中心名义或者将本中心游泳馆作为其培训地址,上述违法行为已严重影响本中心游泳场馆的正常开放秩序,并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本中心严正声明如下:1,在本中心游泳场馆内,仅有一家游泳俱乐部是本中心唯一认可的合作机构,并拥有专属培训泳池,除此之外,本中心从未与任何游泳培训机构或个人存在合作关系;2,未经本中心同意,严禁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在本中心游泳场馆内进行游泳培训或教学行为;3,在本中心游泳馆公共区域内所进行的任何游泳培训或教学行为,均与本中心无关,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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