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副主任公告( 二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实行企业化管理,依照法定授权履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责。现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管委会副主任(无行政级别),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副主任6名,其中分管综合经济和安全环保1名、分管规划建设1名、分管财政金融1名、分管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1名、分管招商引资2名。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经开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备累计10年以上经济、科技、规划建设、财政金融、投资服务、安监环保等相关工作经历,且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央企、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等国内外大型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处级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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