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6月1日起,湖北黄冈、武穴等地全面禁止采砂( 二 )

通告对河道禁采时间段、禁采区域、采砂船只管理、河道清理、违法处置、鼓励举报等内容作了规定 。

一、全市境内长江、中小河流和水库自2019年6月1日至9月30日禁止采砂活动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临时延长禁采期 。

二、巴河上巴河大桥以下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

三、2019年5月30日前 , 长江干流采砂业主应当按要求停止采砂作业 , 将采砂船只撤离作业区 , 在指定地点集中锚固;外籍采砂船只全部劝离出黄冈境内 。

四、因堤防加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公益性采砂以及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临时采砂的 , 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 。

五、汛期河道、水库禁采及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长江、中小河流及水库禁采和清障工作负总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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