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股票质押违约后方正证券欲追讨4.48亿元 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 )

因债务人天津信利隆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上述3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2018年8月-9月期间均发生违约。

上述方正证券发布的公告称,经公司多次协商及催收,融入方及各保证人均未向方正证券偿还债务。

为维护公司自身权益,根据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等文件,方正证券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融入方天津信利隆及担保方陈岩、于茜茜、天津中融合等被执行人立即偿还欠付公司的3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本金4.48亿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

方正证券在上述公告中表示,2019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深圳中院已受理公司对该案件的执行申请,决定立案执行。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方正证券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情况正常。鉴于该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