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混合土"堆进农田 镇政府:据评估就近暂存( 四 )

此外,据该负责人介绍,在堆放前曾开会与村民沟通,协商租金、赔偿等问题,村委会已与村民小组签订合同,对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进行一定补偿。在将土壤移运后,也将请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评估,直到能够恢复耕种,将农田交到村民手上。

专家:涉嫌违反相关法规

参与该项目调查评估报告审核工作的吕先生介绍,塘底淤泥含有少量氰化物,很容易被降解,此外经检测,土壤中并不富含重金属及有机质,因此对堆放地的土壤不会带来太大影响。

但环保专家彭应登表示,我国对处置涉污染土壤有专门的流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即便是在某一场所暂存,也应符合技术规范。首先对暂存地的防渗漏有严格要求,需要有防渗膜、黏土等。同时,堆放进农田的废弃物、污泥用作堆肥等,也都需要满足农用地的土壤标准和农业种植的相关标准。

如果周边是保护水系或基本农田等“敏感场所”,彭应登认为,这一块地不适合作为暂存场所。一旦人员操作或设施出现裂缝、崩塌等,都可能污染农田和水系,修复的成本较大。

彭应登介绍,将混合土堆放到基本农田里,涉嫌违反我国基本农田相关法规。新京报采访人员查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发现,其中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采石、挖沙、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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