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老赖:房子不是我的,要我搬走可以,给68万!( 二 )

对此银行表示 , 虽然张、扬两夫妻居住的五年多时间里对房子的修缮和保管确有付出 , 但是他们也并没有缴纳任何租金费用 。

最后 , 在法院的协调下 , 银行方面最终同意给予被告张、扬夫妻二人一万八千元的补助费用 , 同时 , 两人也同意在2019年1月23日前搬离房屋 。 可又到了约定时间 , 两人不但仍没有动静 , 反而再次向银行索要赔偿 。

面对二人的无理要求 , 法院最终依法强制执行 , 并因此 , 张、杨二人不但没有得到更多的赔偿 , 更是连之前的一万八千元也得不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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