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遭深交所11问,重点涉及资金问题( 三 )

金科在近两年有着大量的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根据此前公告显示,截止2019年3月末,金科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5亿元,合计担保余额约790.3亿元,占金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0.92%,占总资产的34.26%。

而截至2018 年10月末,金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7亿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6亿元。

深交所要求金科详细说明在财务资助等具体时间、规模、资金来源、成本以及资助对象的指标等方面内容。

关于财务资助,深交所在去年就已经对金科进行了问询,要求金科补充披露资金来源,能否保证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而非上市公司或其他项目公司,并说明向股东提供资金行为是否可能影响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展,以及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具体控制措施。

当时,金科股份方面表示,提供财务资助后,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合作方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如果项目公司对合作方的财务资助资金不能及时归还,公司将以其在合作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资本金和股东借款,以及未来股权收益,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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