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装电梯?业主向邻居索百万“签字费”( 四 )

同日,采访人员向该社区所在的广安门外街道求证,街道工委宣传部证实确有此事。宣传部工作人员说,电梯安装需全体居民签字同意的政策来自于文件《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采访人员从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到上述文件,其实施流程报建资料一栏中写道:“增设电梯应征得所在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并应当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 声音

人大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幽泓:

个人诉求应合理合法 实施方案应再细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幽泓副教授认为,公共决策的制定要有合理的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应该考虑到所有业主的利益,但这个“利益”需是合理合法的,“并不意味着一个公民就可以推翻整个公共决策,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实施,那就可以往下进行,个人要服从决策。这个社区中不签字的业主担心房屋因此贬值,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我国老龄化社会已经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面临‘上楼难’的问题,安装了电梯肯定是让这个小区的品质提升、房屋增值。所以,该业主家提出的100万‘签字费’不太理性。建议个人诉求应合理合法,不能看到大家在与她协商,就觉得这个事儿她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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