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头版:理财子公司需培育适合股市投资特点的新产品( 二 )

另外,资管新规下诞生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没有了资金池与资金错配“加持”,流动性管理压力随之而来。“规模为王”、监管套利等逻辑显然不可取。银保监会此前制定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也为理财子公司戴上一道“金箍”。

摒弃“规模为王”的惯性思维,结合自身禀赋,寻求轻资本、高效率、精细化发展,才是理财子公司发展的制胜之道。

中国证券报 陈莹莹 封面及文中图均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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