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雪军:融资与中国体育产业发展要求具有非常大差距( 三 )

第三,从金融对体育产业的对接来看,传统的金融和新金融都对体育产业有比较好的对接。传统的金融包括银行,保险和信托等,他们都在做各种各样的努力。新金融包括互联网金融及金融科技的企业,也都在做各种各样的努力,和体育产业发生较好的紧密合作。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跟传统金融行业对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障碍。比如说银行,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怎么样能够适合体育产业的特征,做一个比较好的金融的对接,很大程度上就要考虑,因为本质上来说银行要根据服务对象及其经营状况和利润状况提供相应的信贷产品。

关于信贷的产品,刘司长讲了场馆经营权的问题,我理解,场馆的经营权与场馆本身所带来的体育总收益评估是相关联的。如果这个场馆能够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我想,银行是愿意以经营权来放贷的。如果说场馆形成不了整个经营收益的稳定性的评估,那么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就会有一定的障碍。

现在,经营权的质押,也成为较多银行放贷的重要模式。但是,这个经营权相对来说,是要有预期中稳定的收益,比如说来自浙江义乌的专业市场上的商铺经营权,可以质押。从这一点来说,无论是哪一种质押方式,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都希望有一个稳定的收益的预期。所以,怎么样能够让我们的体育硬件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收益的预期,我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点。当然也包括整个体育发展过程中有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商业模式,是否能够给各方面包括投资者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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