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有何难言之隐?15家银行财报延期披露更多出在农行商 审计往往无奈背锅( 二 )

(二) 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三) 每次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应公布付息公告,最后一次付息暨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兑付公告;

(四) 因特殊原因,发行人无法按时披露以上信息的,应向投资者披露延期公告说明。

然而,券商中国采访人员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情况统计,今年至今,已有15家银行公告延期披露2018年年报或今年一季报,并因延期向投资人做了风险提示。

这之中,又以农商行居多,达到12家;此外还有三家城商行在列,这之中有已停牌近2个月的港股锦州银行、今年3月公告称正接受上市辅导的湖州银行,以及吉林银行。公告中,上述银行的财报预计发布的截止时间定在了6月底或7月底。

究竟有何难言之隐?15家银行财报延期披露更多出在农行商 审计往往无奈背锅

今年3月,浙江证监局辅导企业信息显示,湖州银行正接受中金公司的上市辅导,辅导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该行前身为湖州市商业银行,实控人系湖州市政府,(未经审计)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末,该行总资产515.5亿元;去年前9个月,湖州银行营业收入11.24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0.75亿元,利息净收入6.52亿元;实现净利润6.71亿元,同比增长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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