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雪军:政府应鼓励对体育产业的股权投资 提供退出机制( 五 )

就像知识产权一样,就像商标、专利一样,这样一种评估是必须由市场来形成的,而不是由单独的评估事务所形成的。一个单独的评估事务所是构成不了我们所说的成果公允的价格的。对银行来说,它最重要的是需要这个成果有公允价格,所谓公允价格就是社会能够接受、市场能够接受而且也能够变现的这样一种价值,所以我认为这是第一。

第二,既要有银行信贷的作用,同时也要有股权投资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股权投资的作用,应该更加在体育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给予更高的重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体育产业某种意义上来说比高新技术产业还要更加轻资产,商业模式的清晰度上还要更加不那么清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承担风险的股权资本加快推动这方面的发展。

所以,我自己认为从现在的金融资本来看,我们可以分成四类:第一类,是能够真正承担风险的股权资本;第二类,基本上以对赌条款,以名股实债为特色的股权资本;第三类,一般的债权资本;第四类,银行的信贷资本。整个资本的种类来看可以分成这么几类,应该说这几种不同的种类,他们的风险的承受度是不一样的,应该按照不同的风险承受度,对接不同的金融产业和金融产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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