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热搜的九江银行又出事 女行长获刑还要替人赔910万

上热搜的九江银行又出事 女行长获刑还要替人赔910万

判决书显示 , 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期间 , 王某担任九江银行湓浦支行行长 , 私自以湓浦支行的名义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 , 致使九江银行损失910万元 。

2015年1月5日 , 顾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人民币500万元 , 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 , 同日 , 在湓浦支行行长办公室 , 王某以本人及湓浦支行名义与陈某签领了一份保证合同 , 并私自加盖了湓浦支行公章 。

该保证合同约定 , 王某及湓浦支行为两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 担保范围为借款主债权500万元及其利息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期限两年 。

借款期限届满后 , 顾某无力还债 , 陈某于2016年1月将顾某、王某和九江支行告上法庭 。 因顾某和王某均无力偿还借款 , 九江支行于2018年9月12日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 , 并一次性支付上述借款本息共计9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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