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万元买商铺,房产局备案缩水一半( 二 )

“我两间铺面的合同都是‘阴阳合同’。”殷先生向采访人员展示了345号商铺的两份合同,一份是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总房款是335340元,而另外一份是房产局备案合同,这一份成交金额只有167670元。“这是明显的偷逃税款,我已经向税务部门举报了。”

回应

趋利避害,谁都会这样

这份阴阳合同是由谁拟定的?大家所交的两万元服务费进了谁的口袋?

株洲新城中服饰批发市场负责人黄先生回应称,商铺销售全部打包给销售公司,因此业主被收取服务费也是销售公司所为,他们并不知情。“可以讲是偷税漏税。”说起房屋买卖合同出现阴阳合同,黄先生振振有词,说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报全额能办到,减半也能办到,“(能够)趋利避害,谁都会这样选择。”

黄先生还说,新城中网络批发市场共有700多套商铺,共600多户,目前有200多户没有交钱办房产证,有300多户过了户但没交钱,剩下的190多户,有的按照业主意愿全款上报,真正减半的,只是一部分。

目前,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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