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入主*ST康达收到问询 同业竞争、股权悉数质押存疑( 三 )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当前此类收购或和要上市有关,很多企业在上市前往往会去收购一些上市企业的股票,而且不止一家。倘若上市不成熟,那么这也会被认为是一个简单的财务投资考虑。从实际过程看,类似收购比例非常高,这和传统的股票买卖交易是不一样的,其对于此类企业的控制能力是在增强的。

引同业竞争之疑

如果交易完成,阳光股份将成为京基集团旗下的第二家上市公司。与此同时,阳光股份与京基集团以及*ST康达之间便存在形成同业竞争的嫌疑。

因此,深交所要求*ST康达,在函询京基集团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及京基集团、阳光股份的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京基集团如完成收购阳光股份,三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说明京基集团如收购阳光股份,是否违反其作出的同业竞争承诺。并且,要求*ST康达持续督促京基集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持续披露京基集团承诺履行进展。

*ST康达回复称,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虽然公司、京基集团和阳光股份在房地产销售上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但因阳光股份主营业务以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为主,已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现有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为销售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阳光股份近几年来没有开发新的楼盘,阳光股份与公司、京基集团之间不产生实质性竞争,不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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