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明两年增加粤B车牌8万个,本月起实施( 四 )

采访人员注意到,去年底,原市人居委、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印发《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明确,深圳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汽油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Ⅵ标准")的时间延至2019年7月1日。意味着,今年7月1日起,深圳新上牌的普通小汽车必须符合国六标准。

《补充通知》显示,将此前规定调整为:2019年7月1日 (含 )起,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汽油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2019年7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 V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2019年7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2019年7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 V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值得注意的是,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柴油车)维持原执行时间(2018年11月1日)。

提示:选择第六期车牌竞价或摇号需在本月8日前办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