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有充足的理由赢得美国市场的逆转( 二 )

然而 , 其他专家表示 , 依据的是详细的事实调查结果和对证人可信度的判断 , 上诉法院不愿对这些结果进行事后猜测 。 由于高通计划上诉 , 法官尚未对高通暂停裁决的请求做出裁决 。 这一裁决导致高通股价暴跌 , 公司市值缩水100亿美元 。

根据美国反垄断法 , 公司通常可以决定与谁做生意 。 即使是垄断者也没有所谓的与竞争对手打交道的义务 。

但最高法院在1985年的阿斯彭一案中为这一规则创造了一个例外 , 认为退出一项有利可图、经过时间考验的商业安排可能违反竞争法 。

正如高兰惠的裁决所指出的 , 高通曾将其工业标准技术专利授权给竞争对手芯片制造商 , 不过裁决并未明确这种做法的范围有多广 。 高通在本世纪初完全放弃了这一做法 , 开始只将这些专利授权给生产智能手机等消费设备的公司 。 高兰惠认为高通的改口是出于反竞争的恶 。

最高法院表示 , 高通似乎是在牺牲眼前的利润 , 以期从长远来看击败竞争对手 。 高通在庭审中辩称 , 该公司从未向其他芯片供应商授予所谓的详尽全面许可 。 该公司辩称 , 按照高兰惠的要求 , 要求它现在就批准它们 , 将迫使它进入一种新的业务安排 , 而不是要求它回到以前的业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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