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罢免上市公司董事 三基金行使股东权利是个进步

提请罢免上市公司董事 三基金行使股东权利是个进步

日前,中小板上市公司*ST德豪发布公告称,三家公募基金作为机构股东,联合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案内容是罢免包括上市公司实控人王冬雷在内的4位非独立董事和2位独立董事的资格。在资本市场,股东提议罢免上市公司董事的案例并不少见,但像*ST德豪这样的“机构股东提请罢免上市公司董事”的案例却不多见。三基金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管结果如何,本身就是个进步。

此次提案方是三家机构股东,分别为国寿安保基金、建信基金和北信瑞丰基金。基金扮演中小投资者“利益代言人”的角色,最著名的一次要追溯到2003年发生的招商银行“百亿可转债事件”,当时有40多家基金签署联合声明,共同抵制招商银行发行可转债的再融资计划,至少持有3.3亿股以上的流通股股东对发债议案投了反对票,但因法人股与流通股的数量对比悬殊,发债议案仍获得了通过。此后,基金作为机构股东就很少出现在台前了。

此次三家基金同时出现,是非常罕见的。其次,上市公司公告显示,目前*ST德豪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除了国寿安保基金和北信瑞丰基金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沈悦惺和已递交辞呈的独立董事王建国外,上市公司现有的董事会成员几乎全都进入被要求罢免的行列,其中就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晟和实控人、上市公司董事王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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