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敲诈”还是“维权”?网络黑产团伙,靠敲诈佳莱科技“致富”( 七 )

他们一般都是以维权的名义来进行敲诈 , 很多公司也都出于息事宁人的心态 , 不想把事情闹大 , 进行了私聊”孙律师对记者介绍 。 其实这种情况在法律意义上的界定非常明显 , 就是敲诈勒索罪 , 如果是团伙行为 , 那就构成网络涉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孙律师也建议 , 佳莱科技是在商务部备案 , 经国家核定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直销企业 , 与目前被严打的传销有着根本的区别 , 遇到这种借维权之名行勒索之实的事 , 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

据了解 , 佳莱科技目前已经联系了律师 , 准备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另据悉 , 邱进勋(qq名家橘、微信名:一休迎新)被调查是团伙性作案 , 邱在之前也有过敲诈消防公司的前科 。 现湖北应城市公安机关已立案彻查并起诉至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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