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因“非法寄送国家机关公文”受处罚, 还有哪些东西不能寄?( 二 )

2018年有媒体报道,一退休老人为了锻炼身体参加老年武术队,从网上购买了一把长柄“大刀”(类似青龙偃月刀),后来发现不合适想要退货,附近圆通网点拒绝寄回,认为其属于违禁品。老人找到了寄刀过来的申通快递,申通也表示无法邮寄,并因为揽收了违禁品而处罚了相关快递员。

许多物流快递企业都曾因为没有仔细开箱检查而寄递违禁品,最终受到行政处罚。2017年9月,泰州市泰州东浩速递有限公司一网点因寄出物品中含有五个装有固易燃固体铝粉而被行政罚款20万元。2017年10月,德邦物流济南市一网点未开箱验视直接寄送AK-47仿真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公司被处罚19万元,相关3名责任人均被罚1万元。

早在2016年12月,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就联合发布了《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共十七条,且在附录中有一份详细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其中,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不可以寄递;不超过56度的白酒可以寄递但是酒精不行;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和假冒伪劣物品,窃听窃照器材等均不可寄递。除此以外,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不能寄递,管制刀具不能寄递,这意味着许多游客旅游时喜欢购买的藏刀、象牙制项链等纪念品无法通过快递邮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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