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海印股份“神药”外衣被撕 7名高管收警示函( 四 )

七、对今珠公司未来业绩预测和生产基地建设等情况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

54号公告披露,今珠公司“预测2019-2021年营业收入5亿、50亿、100亿,净利润2亿、10亿、20亿”以及“启动年产10亿支今珠多糖注射液的GMP生产基地的建设”。经查,海印股份在公告披露前未对上述情况开展充分有效的可行性论证和尽职调查,未对相关事项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等进行研究分析,不能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广东证监局指出,海印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规定。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董事、总经理邵建佳,董事会秘书潘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陈文胜,独立董事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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