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共享筑牢性侵前科者禁业防火墙( 二 )

遗憾的是,法律的铁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有时仍不能阻止有性侵前科的教师重返岗位后再行性侵害未成年的恶行。究其根源,除了法律的执行乏力外,对有性侵前科的教师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无疑是关键症结。虽然近年来伴随着大数据与各行各业的不断融合,从地方到国家层面各行业都建立起了可供查询的信息数据平台,但这些平台的信息共享还仅限于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由此导致了信息孤岛的形成,无形中让一些有性侵前科的教师重返岗位继续作恶有了可乘之机。

现实中,一些因性侵犯罪的教师之所以在刑满释放后,能够轻易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再次被录用,正是缘于其前科的性侵犯罪信息没被相关部门知晓。如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招聘教师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只要通过一键式的查询,那么有性侵劣迹的教师必然无形可遁,不管其掩盖自己斑斑劣迹的手段再怎么高明,花样再怎样翻新,只要严格执行了法律的铁规,其重返教师岗位的企图永远不可能得逞。因此,在这种角度上,对有性侵劣迹的教师实行信息共享,无疑是筑牢阻止性侵害未成年人防火墙的关键。

目前,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并被广泛运用,对有性侵前科的教师实行信息共享,已基本没有障碍。但是要看到,不少部门和组织在对待信息共享的态度上,还客观存在跳不出自家“一亩三分地”的陈腐观念,将信息当成自家“私产”,只希望自家独享,致使有性侵前科犯罪的教师基本信息该公开的不公开,该上网的数据不上网,让这些本该起到防火墙作用的大数据信息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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