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鲸之争“不简单”( 二 )

为保护鲸资源和捕鲸产业有序发展,国际捕鲸委员会于1946年成立,发展至今拥有89个成员国。日本1951年加入该组织。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在西方日益高涨,反捕鲸运动开始兴起。1982年,国际捕鲸委员会规定全面禁止商业捕鲸行为,1986年《禁止捕鲸公约》开始生效。

对于商业捕鲸的停止,当时的日本政府迅速提出异议,但遭到其他委员会成员国的反对,美国甚至威胁制裁。1986年,日本撤回异议申诉,并于1988年遵照《公约》中断了商业捕鲸。

尽管商业捕鲸活动遭到禁止,但《公约》规定,缔约国可以以科学研究为目的捕鲸,并应充分利用捕获鲸身体的各个部分,这为贩售鲸制品提供了所谓依据。

据日本水产厅介绍,到2018年度为止,在过去30多年里,日本以科研捕鲸名义捕获了小须鲸和塞鲸等总计1.7万头以上。

2010年,反捕鲸“急先锋”澳大利亚政府将日本政府告到国际法院,控诉后者拿科研当幌子,实则从事商业捕鲸。2014年,法院作出裁定,支持该控告,要求日本在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捕鲸活动的科学研究目的前,禁止捕鲸。次年,日本发表声明,表示将无视禁令,恢复科研捕鲸,只是减少了该年度的捕鲸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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