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确认关联方配合调查 实控人李福成正常履职( 五 )

2018年7月13日,福成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具体为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福成、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李高生,交易对方为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彼时,福成股份表示:“若上述股东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018年7月31日,上交所在给福成股份发问询函的时候也提到了控制权转让事宜。上交所要求福成股份、控股股东及相关披露人补充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详细进展,是否已签订股权转让相关协议;股权转让双方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方向和发展达成相关安排和计划等等。

对此,福成股份在同年8月11日回复道: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目前收购方正在开展对本公司的尽职调查,尽调尚处于资料收集、查阅核对、人员访谈阶段,双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也没有任何的口头意向性、框架性协议的达成;股权转让双方尚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方向和发展达成相关安排和计划。

在2019年9月10日的澄清公告中,福成股份也提到了这起股权转让事宜,上市公司表示:“公司目前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前期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华侨集团的控制权转让事宜,尚未有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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