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存1.88亿,牵扯数十人,招行一支行行长夫妻联手作大案( 二 )

2012年下半年,当时还在中信银行台江支行工作的余群在工作期间认识了连利隆。而所有的故事都围着这个从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连利隆展开。

余群认识连利隆后,开始与连利隆进行资金拆借,每次将200万到50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借给连利隆以赚取利息。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因连利隆业务需要,余群将连利隆介绍给时任招商银行福清龙田支行行长陈晓冰认识。陈晓冰听说连利隆在从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利润可观,便于2013年4月21日与连利隆签订《借款居间协议》,约定由陈晓冰向同案人提供借款信息及途径,并引荐连利隆和出借人直接洽谈,协助连利隆完成借款,连利隆向陈晓冰支付借款利息每日1.4‰(千分之一点四)。

人心不足蛇吞象,陈晓冰一开始只是提供借款信息及途径,在尝到一点甜头后,陈晓冰不满足于介绍资源,他开始走上非法吸收存款的道路。

2013年5月13日,同案人陈晓冰又与连利隆签订《短期借款框架协议》,约定陈晓冰向连利隆单笔或多笔出借短期款项,用于连利隆客户企业的开票保证金业务,连利隆向陈晓冰支付借款利息每日0.6‰(千分之零点六),同案人余群作为连利隆借款的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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