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元抗癌药疑寄丢,中通发声( 三 )
“这个区域确实是我的区域,我看到物流信息的只显示待到达,但物件没有到我的手里,公司处理了。公司有要求对每天没到的快递做记录。”涉事派件员称。
范小霞承认,当时没有给物品保价。她称,她第一次在这家网点寄件时,有工作人员曾表示无保价业务。此后她在这里寄过快递,也从未发生过丢失,所以这次寄件时并没有在意。
11日,合肥包河区九珑湾中通服务点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有保价业务,但没有规定向客户确认邮寄物品的价值,所以当日只确认了物品属性,并不知道药品的价格,双方未谈及物品的保价。该工作人员还说,“她经常在这里寄快递,此前未发生过丢失包裹的情况。”
2018年5月1日起最新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本期见习编辑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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