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赢得欧洲诉讼 逃过11亿美元媒体版权费( 二 )

据悉,在上述的诉讼中,德国媒体出版商团体“VG传媒”将谷歌告上德国法庭,原因是谷歌使用了其成员的新闻文本、图片和视频,却没有付费。

这起诉讼的依据是自2013年8月起生效的德国著作权法。

德国法院向欧洲最高法院——总部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ECJ)寻求指导,该法院裁定,德国的监管法规没有通知欧盟高管。

欧洲法院法官表示:“在没有事先通知欧盟委员会的情况下,本法院不支持德国的一项规定,即禁止互联网搜索引擎在未经出版商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报纸或杂志的片段。”

谷歌在一份声明中对这一裁决发表了评论:“我们很高兴这一点现在得到了澄清。”

谷歌此前曾表示,大多数德国出版商允许其免费预览内容,并表示他们受益于引导至其网站的免费用户流量。

VG传媒敦促德国政府立即实施新的欧盟版权规则。

该行业组织首席执行官马库斯·鲁徳(Markus Rund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与2013年的德国法律相比,这一新的欧洲版权规定赋予出版商更广泛更有力的权利,从而有利于新闻出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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