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重组敲定,庞庆华让渡全部股份( 五 )

由此不难看出,司法重整可能是挽救庞大集团于水火的唯一途径。而“重症患者”庞大集团最终也“服用”了司法重整这剂药方,并寄希望于重整,实现起死回生。

实际上,与破产不同,重整的目的恰恰就是避免企业走向破产清算。

据了解,重整制度是我国2007年新破产法颁布时引入的一项新制度,类似于国外的破产保护制度,旨在各利益相关方在司法程序内达成一致,化解企业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企业得以存续,员工继续就业,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减少损失的一项企业挽救制度。自实施以来,全国一共有54家上市公司实施了重整,至今没有一例失败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重整的主体为上市公司母公司,即庞大集团本身,尚不涉及庞大集团子公司的重整,而庞大集团的分公司在法律上属于庞大集团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将纳入本次重整的范畴。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目前庞大集团共有149家分公司(含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注销工商登记的分公司);其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子公司共计10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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