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杀人鲸的沽空报告 澳优已完成第一阶段独立审查( 二 )

指控二

Ausnutria B.V.雇员开支分别占2016年及2017年年报雇员开支57.6%及52.9%,而非沽空机构报告所声称的96%及94%;

集团于编撰2016年及2017年的综合损益账时已全面计算监管文件所呈报的雇员相关开支;集团于编撰2016年及2017年的综合损益账时已全面计算监管文件所呈报的损益账;及沽空机构报告遗漏判决中陈述的若干事实,尤其是原告人并无声称为澳优液态营养品的雇员,令沽空机构报告所载有关该等诉讼的指控有欠完整。

指控三

首席财务官在信托安排下仅为云养邦香港的代名人股东;

由赵力、林炜及瞿运来实益持有的云养邦香港40%持股权益已于2019年7月3日完成交还予彼等;信托安排已于上述转让完成后有效终止,首席财务官因而不再为持有云养邦香港全部持股权益的受托人;及独立顾问并无发现有任何直接证据显示公司收购云养邦40%持股权益为虚假交易,因此,指控三并无证据支持。

于公告日期,独立审查的第二阶段已展开。独立审查委员会将于第二阶段完成后进一步审阅独立审查的发现,并据此向董事会推荐应采取的适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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