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分期付款的蚕食嗜咬,分期乐真会让你快乐吗?( 八 )

培训机构宣布“学校零收费,就业零风险”。也就是说,学生参加培训前不需要缴纳培训费,在培训推荐就业成功后再缴纳培训费,培训期为5个月。

2016年5月9日,张某与分期乐签订《分期乐服务协议》,向分期乐借款1.98万元,用于支付给东方标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张某交付了录取通知书的第四项显示的3190元培训费。开州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领张某签订了培训贷款协议,即培训费。由张某分期贷款付给。

当时双方约定,如果张某参加培训并就业,贷款由张某偿还,作为应付的培训费;如果开州公司不提供培训和推荐就业,张某也不支付培训费,也不需要偿还贷款。

但在培训过程中,由于开州公司与其他合作单位的矛盾,原定5个月的培训计划在开学后两个月内被迫终止。

张某未完成培训,未取得培训证书,也未享受开州公司的推荐。他甚至还欠着贷款本金和高息还款的债。

类似的案件在分期乐时有发生,并不少见。可以说,如果一个平台是靠打法律的擦边球,踩着消费者的脊背向上攀登,那最后换来的一定是惨重的摔击。为用户解决燃眉之急,雪中送炭从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一定是有温度、重服务的等价交换,而不是在最后变成了毒虫猛兽反噬消费者。也只有服务好受众,最终才能赢得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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