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遭无侫之祸殃及浙江省级重点工程》后续( 四 )

  

  

  

  

该院两个恶意裁定经媒体批露后 , 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 该院也迅速作出反应 , 由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王谢东带着王华海法官(法院执法局局长)、张瑜(法院执法局副局长)驱车专程来到温州 , 与一路公司法人代表丁凯多次电话沟通 , 并承诺在最快的时间里对被冻结的两个账户解冻 , 两个账户于9月9日解冻 。 丁凯在得知账户已经解冻的消息后即派工作人员向银行了解是否解冻以及是否撤销两个执行裁定书 , 银行告知账户已解冻 , 但法院送达给银行的文件属机密 , 不能透露给一路公司 。 丁凯为此多次询问张瑜 , 两个裁定书是否已撤销 , 张瑜回复 , 账户解冻裁定也就撤销了 。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 , 撤销执行裁定 , 需要收到书面回执 。

  

丁凯说 , 张瑜法官显然向他撒了谎 。 丁凯再三向张瑜要书面回执 , 张瑜顾左右而言他 , 最后说 , 裁定书中的朱全友在一路公司项目部的工程款3400万元(必须支付的工程款除外)还是要冻结的 。 因此 , 这两个恶意裁定依然有效 , 随时可以冻结一路公司的两个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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