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两监管标准( 二 )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表示,《办法》的制定有以下三方面意义值得关注:

一是《办法》是理财子公司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净资本管理是理财子公司监管框架中最核心的一项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以净资本为约束避免业务盲目扩张。

二是对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要求,也是参考了国内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信托公司等同类资管公司的监管要求,体现了监管的一致性,利于促进资管行业的公平竞争,避免监管套利。

三是《办法》对理财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业务及其他业务所投资的各类资产赋予的风险系数,尤其是对理财资金投资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所设置的风险系数为0,实则利于引导理财子公司坚守资管主业,真正成为直接融资市场重要的长期机构参与者。从宏观角度看,这将利于我国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直接融资体系发展。

设置净资本监管两大标准,约束理财子公司盲目扩张

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主要包括净资本、风险资本以及净资本监管标准等三方面内容。其中,在净资本监管标准方面,主要设定了两项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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