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信托业务前景光明( 五 )

其次是信托架构的差异。海外家族信托通过离岸公司“法人形式”可方便持有各类资产,需要做财产分配和传承时,只需将关联公司的股东进行变更,操作方便;而国内家族信托一般以信托计划等“非法人形式”出现,仅能持有现金和保单,对于其他资产的持有尚未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国内富豪中,房产的占比很大,房产进入信托视为交易,将支付较高税额,会极大影响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

最后是信托公司职能的差异。海外信托公司属于“金融咨询公司”,完全不做投资,委托人可委托家族办公室、私人银行等专业投资咨询机构作为信托的投资经理,使得信托资产持有权和投资券分离,不同的专业机构各司其职;而国内家族信托公司兼任投资经理的角色,难免会对信托资产的安全性造成隐患。

国内家族信托业务新气象

可以看出,国内家族信托能否从真正意义上完全实现财产规划、资产保全、税务筹划和财富传承的效果,还要取决于国内法律的健全与否。近些年,监管环境呼吁信托回归本源,家族信托业务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经初步统计,目前信托领域家族信托的存续规模超过千亿元,相比于2017年末500亿存续规模已经翻倍,国内家族信托业务正迎来一些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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