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称收购巴九灵96%股权进度不及预期,深交所曾两次下发问询函( 三 )

首先从定位来看,吴晓波频道系标的公司知识付费业务渠道之一,具有核心的原创内容;其次,吴晓波频道微信公众号区别于贩卖流量的“营销号”,其主要目的不在于传播公众号本身,而是以公众号为载体从事知识付费业务;最后,吴晓波频道中的广告收入系标的公司知识付费业务的自然延伸,区别于“营销号”单纯依赖流量获取的广告收入。

责编:方舟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