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前两大股东拟多种方式支持公司重组( 二 )

此前,天广中茂因一场被市场解读为“内斗”的董事会,而被深交所下发了关注函。

深交所要求天广中茂说明其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通过《关于改选董事长的议案》”是否存在控制权争夺的事项,是否存在董事会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

而此次会议的发起人正是陈秀玉和邱茂国。二人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改选董事长的函》,提请召开董事会,免去高恒远的董事长职位。高恒远同时是上市公司的另外一名法人股东——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来)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天广中茂曾对东方盛来抱有很高的期待。因东方盛来入股天广中茂时,曾承诺向天广中茂提供不低于1.2亿元的财务资助。然而,这个承诺并未兑现。高恒远本人也被福建证监局采取了监管措施——1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天广中茂称,本次协议书签订后,有利于公司为未来采取多项途径解决债务风险扫除相关执行障碍,并与重要股东之间建立统一的执行方向,加快相关风险解决方案的执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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