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违法领三张罚单 信托未及时向收益人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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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5日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近日公布的陕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8、39、40号)显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股票名称“陕国投A”,000563.SZ)及其当事人姜广平、陈中源存在以下问题:

陕国投未及时向受益人披露信息;当事人姜广平对陕国投信托项目未及时向受益人披露信息的行为负领导责任;当事人陈中源对陕国投信托项目未及时向受益人披露信息的行为负主要承办责任。

陕西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作出决定对陕国投处以28万元罚款、对姜广平和陈中源处以警告的决定。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发现,陕国投于1985年1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39.64亿元,于199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第一大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89亿股,持股比例35.05%,第二大股东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持股8.57亿股,持股比例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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