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因旗下名爵汽车自燃与车主缠官司半年 不服法院判决又多付数千( 二 )

一审法院认为,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承担举证责任。上汽公司作为汽车生产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应就车辆无缺陷承担举证责任,但被告上汽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可以证明其生产的汽车无缺陷,也无确定证据可以证明系人为因素导致汽车火灾的发生,故被告上汽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因此应由作为生产者的上汽公司赔偿原告的损失。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汽集团赔偿车主甘志杨8.5万元,其他因未能提供相应票据,被驳回。

对此,上汽集团表示不服,认为该车自燃不排除车辆故障引起火灾的结论,缺乏依据,同时对法院提出的8.5万元赔偿款不服。正因为这,上汽集团又将车主甘志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二审。

不过,8月27日,二审判决书下达,驳回上汽集团请求,上汽集团还要承担3000多元的审理费。

运营商财经网认为,既然是自身产品质量有问题,首先想的就应该是如何补救,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现在小学生也懂的道理,上汽集团一家诺大的企业却不自知,让人惋惜。

?上汽集团因旗下名爵汽车自燃与车主缠官司半年 不服法院判决又多付数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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