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再披露两起债务纠纷诉讼 其中一案撤诉( 二 )

康得新还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青岛农商行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本金52156301.37元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的违约金。本案案件受理费303882.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308882.00元,由青岛农商行承担1532.00元,康得新承担307350.00元。

进入9月以来,康得新已分别披露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下称“农行张家港分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兴农商行”)及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恒大人寿”)的债务诉讼情况。

9月23日,康得新公告显示,农行张家港分行就债券交易纠纷起诉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得菲尔”),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要求康得菲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农行张家港分行借款本金9999万元及相关利息。康得新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月17日,康得新公告称,宜兴农商行以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向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康得新,请求判令康得新向宜兴农商行分别支付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各3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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