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再披露两起债务纠纷诉讼 其中一案撤诉( 三 )

9月10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恒大人寿起诉康得新一案将于今年10月28日开庭。恒大人寿提出了解除其与康得新就康得新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达成的交易合同、康得新向恒大人寿返还恒大人寿已支付的投资本金2亿元等6点诉讼请求。

此外,9月2日,上市公司张家港行披露公告称,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康得新光电公司(注:康得新全资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家港行归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并支付张家港行相应的罚息及复利。

自今年年初以来,康得新已发生多起债券违约事件,资金链紧张,导致其牵涉多起债务纠纷。康得新在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中表示,经自查,公司截至目前尚未结案的被起诉类案件112起,合计涉案金额约73.07亿元。

证监会于今年7月5日下发《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康得新存在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不过,《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未对康得集团占用资金的余额及去向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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