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第2例 泰坦科技业务模式及核心技术先进性受关注( 二 )

据上交所发布的业务通知,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一、泰坦科技对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的披露。审核中关注到:1、泰坦科技将自己定位为“基于自主核心产品的专业技术集成服务商”,“以核心产品技术为基础,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为创新研发、生产质控实验室提供科学服务一站式技术集成解决方案”,但未能清晰披露“专业技术集成”的内涵、与通常理解的“技术集成”的差别以及是否属于一站式网络销售的一种方式。

2、报告期内,泰坦科技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超过93%来自于科研试剂和科研仪器及耗材的产品销售,其中,报告期内该部分销售收入中超过50%以上为直接采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公司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经营成果中的体现。

3、对于自主品牌产品,泰坦科技全部采用OEM(通常指贴牌生产)方式生产。针对OEM生产环节,泰坦科技目前仅有两人负责OEM厂商现场的工艺指导与品质管控,部分产品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后委托OEM厂商进行分装加工,部分产品通过直接采购OEM厂商成品贴牌后对外销售。公司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上述业务模式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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