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大股东股权遭司法拍卖 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将参与竞拍( 三 )

中超集团拟将参与拍卖

此次拍卖的起源是两年前失败的“卖壳”交易。

2017年10月,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超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把3.6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9%的股票转让给深圳鑫腾华,转让价为19.08亿元;转让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转让20%,第二次转让5%;第一次股份转让20%后,黄锦光成为中超控股实控人。

在转让快满一年时,即2018年9月,中超控股公告,因深圳鑫腾华未按期支付第一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构成实质性违约,终止协议,第二次9%股份不再继续交割。

原来黄锦光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是“醉翁之意不在酒”,2018年11月12日,因私刻250家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融资贷款,黄锦光向揭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另外,中超控股2019年8月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详细披露了该公司与黄锦光相关的14项担保,共计15.02亿元,而且14项担保均已逾期。

今年8月13日,中超控股公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裁决书作出十五日内,深圳鑫腾华返还股份或进行赔偿,该事项双方尚在沟通中,如沟通无果,中超集团、杨飞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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