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生物被“公开谴责”:涉“三宗罪”违规担保14亿 半年亏1亿( 四 )

2018年6月,银河集团作出承诺称,将全力配合协助银河生物处理2亿元订金的追回事宜,如因项目终止收购原因导致银河生物2亿元订金在2018年10月30日前仍未能收回,将由银河集团代为支付上述2亿元人民币退款。

2018年10月30日,银河集团向银河生物开具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用以支付维康医药股东方所欠银河生物的2亿元人民币订金退款,票据承兑日期为2019年3月30 日。截至目前,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集团未兑付,构成承诺超期未履行。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证监会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银河生物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对控股股东银河集团给予公开谴责;对银河生物实控人潘琦、时任董事长唐新林、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刁劲松等高管给予公开谴责。

控股股东陷困境

负债方面,截至2019年6月中旬,银河生物短期借款到期2笔,共计1450万元,均已正常续贷或归还。此外,银河集团以上市公司名义向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安融金借款3000万元,银河集团已偿还530.03 万元,剩余本金2469.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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