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被供应商牵着鼻子走( 四 )

7.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派技术人员或专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有利于全面把握供应商的综合质量能力,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要求其改善,从而从机制上保证了供货质量。

8.定期排序

排序的主要目的是评估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以及为是否保留、更换供应商提供决策依据,排序的一般准则如下:

(1)质量批合格率(一般要求不能低于95%)

(2)商品投放使用后的质量问题(一般要求总的工序合格率不低于85%)。

(3)回复质量问题纠正报告的态度和速度(即时响应、令人信服的分析、有纠正预防措施)。

(4)交货期履约情况(积极履行合约、并对延期交货做出合理说明)。

9.帮助供应商导入新的体系和方法

为有效地控制采购商品的质量,采购方应对供应商导入自己多年总结出的先进质量管理手段和技术方法,主动地帮助指导供应商在短时间内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增强质量保证能力。采购方对供应商给予的帮助是多方面的,主要目的不是扩大生产能力而是提高商品质量。可通过帮助供应商组织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设备的技术改造,实现检验和试验的标准化、规范化,贯彻IS09000族标准,争取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等措施进行帮助。供应商考核主要是指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以后,采购合约正式运作期间对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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